2013年3月5日星期二

非武装反抗-非民主政体中的人民力量运动(引言)

    著:Kurt Schock 译:张大军
     
     非暴力是一种悖论。尽管在整个历史进程中,它作为一种对抗压迫的办法的潜能是一个反复出现的主题-拿撒勒人耶稣、莫罕达斯 甘地以及小马丁 路德 金都是这方面的范例,政治竞争的特色却一直都是武装叛乱、恐怖主义和内战,世界上不发达的地区尤其如此。另外,非暴力行动通常被看作是一种矛盾的东西。非暴力行动的推崇者宣称,它是治疗世界上各种问题的灵丹妙药,而批评者则说,它对于在受压制的环境中推动变革是一种无效的战略,暴力是力量的终极形式,或者结构性关系决定着政治变革的方向和速度。非暴力行动一定不要被浪漫化,不过它也不应被低估。在本书中,我提到非暴力行动作为一种挑战压制和非正义的方法的潜力,并根据经验事实考察“正面的”案例和“负面的”案例-在前者,它推动了政治变革,而在后者,主要通过非暴力行动展开的斗争受到压制。我没有聚焦于非暴力行动的道义力量,而是将非暴力行动看作“以其他方式进行的政治活动”并集中关注其实际能量。在这样做时,我希望有助于对非暴力行动的更为精微且更加基于经验事实的理解。 

    在二十世纪末——该世纪毫无疑问是人类历史上最血腥的一个世纪,一股非武装反抗的浪潮席卷了全球,大规模抗议示威、罢工、抵制、公民不服从以及其他非暴力行动的方法就此被用于推进“第二”和“第三”世界的政治转型。菲律宾的“人民力量”运动、波兰的团结工会运动、德国柏林墙的倒塌、以及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的崩溃激起了民众的想象力,并激励了全世界对抗压迫的挑战者的斗争。不过,与这些欢喜快乐的场景形成对比的是,尼日尔、巴勒斯坦、巴基斯坦、西藏、东帝汶、缅甸、中国以及其他地方的非武装反抗受到残酷的镇压。对非武装反抗的不同结果做出解释是否可能?虽然对个别斗争的案例研究有很多,缺少的却是对下一问题明确的比较和分析式考察:非暴力的斗争方法在有些非民主的环境下是如何促进政治转型的,而在另一些环境下却又没有做到?通过考察发生于二十世纪晚期非民主政体中的六场非武装反抗:南非的反种族隔离运动(1983-90年)、菲律宾的人民力量运动(1983-86年)、以及缅甸(1988年)、中国(1989年)、尼泊尔(1990年)和泰国(1991-92年)的民主运动,我试图填补这一空白。
    
     我遵循stephen zunes的看法,将非武装反抗定义为对政府权威的有组织的群体性挑战,而这些挑战主要依靠非暴力行动的方法,而非武装手段(Zunes,1994年)。1就它们是以民众为基础并且通过普遍的民众参与来实现这一点而言,它们是“群体性的”。这就是说,民众非但没有被置于一种为武装前锋提供支持的地位,而是斗争中的主要角色。因此,人民力量这一用语常常被用来描述这些斗争。它们是“非暴力的”,因为它们对国家权力和合法性的挑战主要是通过非暴力行动的方法,而非通过暴力的手段。当然,非武装反抗几乎总是会遇到当权者的暴力。这是预料中的事。确实,非武装反抗很少是完全非暴力的,因为骚乱、纵火以及谋杀对手或者与政府合作者的事可能会在这些高度紧张的斗争过程中发生。不过,正如zunes所指出的那样,当非武装反抗中真的出现暴力时,这通常是那些不遵从反对运动领导人的边缘势力的举动或者密探的怂恿行动的结果,而且这些人士所采用的暴力通常采取的形式是,以诸如石头或者燃烧瓶之类的非致命武器对抗国家暴力(Zunes,1994年)。2非武装反抗是ralph summy所指称的“没有被理想化的非暴力行动”的范例。他说:“一个有着非理想化形态的非暴力运动可能发展成其他的政治样式。尽管依然主要是非暴力性质的,它可能会包含传统上所采取的一些行动,而且甚至也许会陷入暴力的境地”(Summy,1993年,16页)。3因此,像政治竞争中的很多情节那样,非武装反抗可能是违法的,不过抗争的主要推动力来自采取非暴力行动方法的民众,而非来自从事武装反叛的军事人员或者对国家的武装力量投掷石头的年轻人。
    
     另外,非武装反抗通常所蕴含的非暴力是功利性的,而非原则性的。功利性非暴力的特点是,因意识到非暴力行动方法的有效性而认同它们,认为手段和目的能够相互分离,将冲突视为不可调和的利益的争夺,试图在斗争的过程中向对手施加无形的压力以削弱对手的力量,以及并不把非暴力当作是一种生活方式。相反,原则性非暴力的特征是,出于伦理上的原因而认可非暴力行动的方法,认为手段和目的不能相互分离,将冲突视为与对手共同面临的问题,承担斗争过程中的苦难以改变对手的观点,以及从整体上将非暴力当作是一种生活方式(Burrowes,1996年,98-101页)。4从更宽泛的意义上来说,非暴力行动可以做这样的区分:作为一种斗争方法的非暴力行动和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非暴力。本项研究的焦点是前者;也就是说,关注功利性的非暴力行动和作为斗争方法的非暴力行动。
    
     本书所考察的六个案例都称得上“非武装反抗”,和“非理想化”与“功利性”的非暴力行动事件。在出现政治转型的案例中,能够并且已经提出的观点是,非暴力行动的力量-而非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力量-最直接地导致了政治变革。当然,在上述六个案例中,在非暴力抗争的同时出现了暴力,这一点在南非最突出,在菲律宾和缅甸有点苗头-边缘性游击战与非武装反抗同时出现在那里,在中国、尼泊尔和泰国有孤立的事例。不过,就像将非暴力理想化对社会学家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失误一样,下述做法对社会学家来说也是一个重大的失误:将他们对非暴力行动的分析只局限于那些稀少的完全是非暴力性质的抗争,或者在发生暴力的抗争中忽视或不提及非暴力行动的力量。非暴力行动的发生机制有许多需要了解的地方,而且应该考察的是它何时以及在哪里发生。当考察非武装反抗的动态时,在落实非暴力行动的方法之外可能会发生的暴力是应该审视的许多变量之一。
    
     我希望做出什么样的贡献呢?我希望贡献一种运动导向的研究民主化的方法。尽管本书所考察的案例都完全属于“第三波”民主化的范畴(亨廷顿,1991年;markoff,1996年),由于它历来强调民主化的结构性先决条件或者发生于民主转型前夕的精英间的谈判,关于民主化的研究却是成问题的。对于理解几乎总是在民主化之前出现的大规模政治竞争过程,这留下了一个巨大的鸿沟。通过更多地以运动为导向对政治变革进行研究,这一问题可以得到矫正。
    
     本项研究更为核心的目的是,我希望有助于更多地将政治过程之方法应用于解释非民主政体下的政治竞争中来,而且我希望证明,有关社会运动的学术研究是如何受益于对有关非暴力行动之文献的认真研究的。我相信,下述说法在今日的真确性就像几十年前它第一次被宣示时一样:“将这些不同的理论体系-也即关于非暴力行动和政治抗议的理论-结合在一起会大大地增进对这两种现象的理解”(Lipsitz和Kritzer,1975年,729页)。5单个理论视角的长处弥补了另一个理论的短处。关于政治过程的学术研究的强项在于解释社会运动的发生机制,但在解释其轨迹和结果方面则没有这么有力。关于政治过程的学术研究的强项在于确定那些有利于或者限制社会运动的政治环境的方方面面,但在确定有助于重新塑造政治环境的运动战略和策略方面却没有这么有力。另一方面,有关非暴力行动的学术研究集中关注社会运动的轨迹,而非其源起,并且强调代理机构(尤其是战略)在推进政治变革方面的作用。我希望说明的是,有关非暴力行动的文献是如何处理政治过程之方法没有加以充分阐释的某些方面的,以及明智地使用有关非暴力行动的文献是如何能够为研究社会运动的学者带来有益的洞见的。
    
     从方法论上来讲,社会运动研究的突出特征是根据运动或者地区专家划分的案例研究。尽管毫无疑问是必要且有益的-如果没有这种文献系统,本项研究就不可能进行下去,单一的案例研究却较不适合于发现在不同的抗争情景下反复出现的规律、机理和态势。在承认所有国家都是其自身历史与环境之独特产物的同时,我也承认,它们的独特性并不会妨碍恰当的比较,而且跨国比较可能会发现那些在整体性的案例研究中可能不会出现的洞见。因此,我所依托的这一方法论试图找到类似的机理和态势,而这些机理和态势出现于不同的抗争案例中,并且由于不同的初始条件、先后顺序或者两者的结合而形成不同的运动轨迹和结果(Mcadam,tarrow和tilly,2001年;tilly,1995b,1997年,2001年)。我希望,这一方法论的好处超过其缺陷。寻找详细的描述、新的一手数据或者对每一抗争故事之整体历史解释的运动或地区专家肯定会对本项研究感到失望。同样,下述进行宏观比较的理论家们也会失望:他们寻找从所有非武装反抗的案例中像密尔那样分离出来的某一特定结果的“必要充分”条件。毫不惭愧地说,本项研究所采用的方法不会这样做。
    
     本项研究的适当目标是,对二十世纪晚期非民主政体中的非武装反抗在各国的不同轨迹提供一些说明。我不是试图对这六个抗争故事做定论性的描述,或者构建出一种有关非民主政体下非武装反抗的一般理论,而只是想要描画出一种可能对研究非民主政体下非武装反抗的学者有用的框架。我试图通过下述方法做到这一点:评估所考察的每一场抗争在何种程度上具有有关非暴力行动和社会运动的文献所阐明的那些特征和行动,而这些特征和行动在压迫性的环境中应该会提高它们保持韧性的能力,并且会增加它们相对于其敌手的影响力。我还试图说明,运动的特点和政治环境是如何相互作用以影响非武装反抗的轨迹的。鉴于对非武装反抗之比较分析的缺乏,我将本书视为一种解释框架的首个版本。我希望本书至少能够激起争端,以推动其他人进行有关非暴力行动和非武装反抗之态势的比较研究-通过详细阐述或者批评我的结论。
    
    非民主环境下抗争中的非暴力行动的作用的比较研究开始受到学者们的注意。三本关于这一主题的优秀著作已经出版:由stephen zunes、lester kurtz和sarah beth asher主编(1999年)的非暴力社会运动:一种区域性视角,彼得 ackerman和jack duvall所著(2000年)的一种更强有力的力量:一个世纪以来的非暴力冲突,以及peter ackerman和克里斯托弗 kruegler所著(1994年)的战略性的非暴力冲突:二十世纪人民力量的动能。zunes、kurtz和asher主编的那本书研究了二十世纪最后三十年全球大量的非暴力行动事件,包括巴西的反抗军事独裁体制的非暴力抗议,东欧和苏联的对共产党统治的挑战,巴勒斯坦人对以色列占领的抵抗,菲律宾的人民力量运动,缅甸和泰国的民主运动,尼日利亚奥干尼族人争取人权的抗争,以及南非的反种族隔离运动。尽管他们的研究揭示了非暴力行动在二十世纪末在何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全球性的有标杆意义的抗争方法,该书却缺少一种前后一贯的分析架构。某些主题反复出现于许多章节之中,比如压迫的两难性、非暴力约束的有效性、第三方的角色、以及非暴力行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情况,不过,一种依托这些主题的分析框架却没有构建出来,以解释不同运动的轨迹或者结果。
    
     ackerman和duvall的研究也考察了许多采用非暴力行动的抗争活动,描述了从1905年的俄罗斯到1990年代的缅甸和南斯拉夫的整个二十世纪非武装反抗的历史发展进程。对于记录全球对非暴力行动日益增多的应用以及非暴力行动在反抗压迫和非正义的斗争中的能量,它也是有益的,可是,在解释不同抗争的轨迹和结果时,它缺乏明晰的分析框架。
    
     ackerman和kruegler的研究不同于上述著作,因为它建构出一种明确的分析架构,以解释主要通过非暴力行动展开的抗争的轨迹和结果。ackerman和kruegler明确了十二个“战略性非暴力冲突的原则”,并评估了这些原则在整个二十世纪期间的六场不同的非暴力运动中落实的程度,包括欧洲的四场运动(1904到1906年间的首次俄罗斯革命、1923年德国人反对法国和比利时占领鲁尔区的抗争、1940到1945年间丹麦人反对纳粹占领的斗争、以及1980和1981年的波兰团结工会运动),南亚的一场运动(1930到1931年的印度全国解放运动),以及中美洲的一场运动(1944年萨尔瓦多的公民罢工运动)。他们得出结论说,战略性非暴力冲突之原则的实施提高了非暴力运动成功的可能性。在提供一种其他著作所无的分析架构的同时,ackerman和kruegler却没有充分地利用有关社会运动的相关文献,并且对抗争之政治环境的理论化程度不足。另外,他们的案例包括反对外国占领的非武装反抗以及反对其自己政府的民众抗争-这些冲突可能蕴含着不同的逻辑。
    
    我的研究不同于上述著作,并从两个方面丰富了正在增多的非暴力行动比较研究文献。首先,我提出一种分析框架,以说明非武装反抗的轨迹,而我做到这一点的方法是,直接利用有关社会运动的学术文献,并找出跨越政治过程和非暴力行动理论方法的结合点。其次,本书所考察的案例在时间和国际背景上有着更多的限制。zunes、kurtz和asher的那本书揭示出二十世纪晚期全球非暴力行动在民主和非民主政体中的深入程度,这一点是有益的。ackerman和duvall以及ackerman和kruegler的研究揭示出,基本上属于非暴力性质的抗争在二十世纪的历程中反复出现,可是,为了分析的目的,更加有益的是考察一组被时间和环境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案例。
    
     研究亚洲的专家可能对我将一个非洲案例包括进亚洲案例之中的做法感到不可理喻,而研究南非的专家可能对我将南非的案例纳入亚洲案例之中同样感到困惑,我却发现,超越区域研究所设定的分界线的比较是引人入胜的。我考察的案例有:1980年代中期前后的两个第三波民主化中非武装反抗的案例(南非和菲律宾),1980年代晚期的两个案例(缅甸和中国),以及1990年代初期的两个案例(尼泊尔和泰国)。另外,这六个案例在它们的组织、策略、政体类型以及运动结果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它们的组织状况各不相同:从缅甸相对自发的运动到尼泊尔预先规划和高度协调的运动。它们的策略也不同:中国的策略主要是抗议和劝说以及阻挠性的非暴力干预,南非的策略涵盖一系列非暴力行动手段-其重点是不合作以及有创意的非暴力干预,并且还包括一个以颠覆活动支持非武装反抗的武装派别。就政体类型而言,发生这六场故事的政权是:南非的具有种族排他性的寡头政权、菲律宾的个人独裁政权、缅甸的军人政权、中国的一党制共产党政权、尼泊尔的国王政权、以及泰国的立宪君主政权/“半民主政权”。6就结果来说,人民力量运动推动了南非、菲律宾、尼泊尔和泰国的民主化,同时在缅甸和中国却受到镇压,没能推动民主化。至于这六个案例对二十世纪晚期非民主政权下的非武装反抗的人群所具有的代表性,笔者没有给出相应的说法。不过,鉴于它们在组织、所采取的行动的范围、政体类型以及结果方面的差异性,根据它们所得出的结论可能具有普适性,从而超越手头上的这六个案例。
    
     在第一章中,我对非暴力行动加以定义,并将之与其他回应压迫和非正义的战略选择进行比较,比如退出、日常的抵抗形式、建制性的政治行动以及暴力抵抗。妨碍对非暴力行动动力机制之准确理解的一个因素是,非暴力行动在何种程度上受到误解。我在开始的那一章试图驳斥民众和专家对非暴力行动的一些非常大的误解,包括这样的想法:非暴力行动是“被动的抵抗”;非暴力行动涵盖所有非暴力的做法;非暴力行动是建制性政治的一种形式;非暴力行动是谈判或妥协的形式;那些采用非暴力行动的人士是和平主义者;非暴力行动以道义压力为基础并且其发挥作用的方式是通过受苦转变对手的观点;如果国家以暴力回应,非暴力行动就失败了,而且非暴力活动可能因为它导致活动人士的牺牲而被摒弃;非暴力行动是一种最后的手段,只有在没有暴力手段的情况下才使用;非暴力行动是中产阶级的手段,对其的应用限制于追求温和或者改革式的目标;非暴力行动在带来政治变革方面天生地就是和缓的;非暴力行动只有在“民主政体”中或者针对“民主政体”或“仁慈的”压迫者时才是有效的,而且唯一决定非暴力抗争之结果的是压迫者的看法或者压迫者以暴力镇压做出回应的能力和意愿。
    
     在第一章中,我也简单地讨论了整个二十世纪后半期第三世界政治竞争方面的普遍趋势。我提出,结构性和规范性进展的合流导致二十世纪晚期全世界非武装反抗成功案例的大幅上升以及武装游击反叛成功案例的下降。结构性进展-指国家建构和国家扩张以及国家对暴力技术的垄断升级-在许多地方导致力量的平衡从有利于武装反叛转向有利于国家力量。与此同时,通讯技术的进步扩大了观念跨越国界的流动,有助于对国家活动的监督,并让国家更加难于对其公民进行全面的审查。与这些结构性转变同时发生的是国际社会对人权的规范性关切日益增加,以及活动人士对暴力抵抗的有效性与后果的保留态度日益增强。上述结构性和规范性进展导致非暴力行动作为一种全球性且具有示范意义的抗争形式在二十世纪晚期获得发展。我没有假定这些进展是线性的,而只是坚称,许多因素在二十世纪晚期形成合力,推动了非民主政体下的非武装反抗。
    
     尽管有第一章所确认的全球性非武装反抗的浪潮,社会学家对它们的动力机制了解得很少。我在第二章中讨论了对解释非武装反抗之轨迹和结果可能有用的两种理论方法:政治过程和非暴力行动的方法。为了让非武装反抗能够推动非民主政权下的政治变革,它们必须在面临镇压时保持韧性,削弱国家的权力,并且在很多情况下获得第三方的支持。依托于有关政治过程和非暴力行动的文献,我详细列明了非暴力抗争中的那些有利于这些行动的特征,并试图详细说明将运动特征和运动之外的政治环境与抗争轨迹联系起来的那些机理。
    
     第三章考察了南非1983到1990年对种族隔离的抗争以及菲律宾1983到1986年对marcos独裁政权的抗争。南非的反种族隔离运动和菲律宾的反marcos抗争都是分散化的斗争,并由联盟或者总括机构汇聚和联合起来。两场运动都采用了许多非暴力行动的方法,并且国家在这两场运动中都遇到合法性丧失的问题-在南非,这是由于非白人人口拒绝政治改革,而在菲律宾,这是由于天主教会的反对。在这两场运动中,内部压力与外部压力结合起来推动政治变革-在南非,它们是资本外逃和国际社会施加的制裁,而在菲律宾,它们是资本外逃和美国的外交压力。
    
     另外,我在第三章中探讨了为何武装抵抗运动单凭自己无法终结南非和菲律宾的压迫性统治。在南非,种族隔离政权的军事实力远远超过非洲人国民大会的武装力量,而且非洲人国民大会在该国内缺乏可以据以开展游击活动的基地。在菲律宾,新人民军所发动的共产主义叛乱正在扩大,但菲律宾的军队得到美国的充分支持,而鉴于美国在菲律宾的经济和战略利益,美国是不可能让一场共产主义的暴力反叛取得成功的,在承认非洲人国民大会和新人民军所发起的抵抗的文化便于进行动员的同时,我也承认,采用非暴力行动有助于培养支持力量,而如果抗争主要是暴力性质的,抗争者们就不可能得到这些支持。就南非的情况而言,如果抗争主要采用的是武力的手段,反种族隔离运动从南非的教会或者西方国家获得至关重要的支持的可能性就更低。在菲律宾,如果反marcos的抗争主要是暴力性质的,天主教会就不可能作为一个机构支持这一抗争。
    
     我在第四章中考察了缅甸1988年的民主运动和中国1989年的民主运动。南非和菲律宾的抗争在若干年的时间里积聚起动能,而缅甸和中国的抗争则在几个月持续的集体行动之后均遭到暴力镇压。缅甸的民主运动在采用不同的非暴力行动方法时具有令人吃惊的成效,中国的民主运动则几乎完全基于抗议和说服的方法以及阻挠性的非暴力干预。尽管这些方法显示了对政权抵制的程度以及中国的活动人士对他们事业的投入,仅仅这些方法却没有赋予抗争者相对于共产党政权的足以推动政治变革的影响力。妨碍这两场运动之抗争的关键因素是缺乏组织、缺乏自主的基础结构、以及在抗争期间缺乏来自国外的对政府的有效压力。
    
     尽管有着这样的斗争结果,这两场抗争都有助于“非暴力抵抗文化”-这预示着持反对立场的民间社会的出现-的发展,以及活动人士国际网络-它们肯定会在将来的抗争中得到利用-的发展。
    
     我在第五章中考察了尼泊尔1990年的民主运动和泰国1991-92年的反军人政权运动。对尼泊尔君主政权的挑战以及对泰国军人统治的抗争都是由具有广泛支持基础的运动发起的,而这些运动依靠的是多个不同的反对派团体的协调行动。两场运动都善于采用许多非暴力行动的方法。与缅甸和中国的抗争-它们缺乏来自海外的关键支持-相比,尼泊尔和泰国的抗争都受益于外部的压力,尽管各自的方式不同。由于印度和国际捐赠方的压力,尼泊尔政府的影响力受到削弱,而泰国政府所承受的国际压力是通过非政府组织网络和新自由主义资本家传送的。
    
     尼泊尔和泰国非武装反抗的成功与之前通过武装力量推翻政府的企图的失败形成对比。在1960年代初期,泰国的毛派共产党宣布,武装反抗是正确的革命战略,而且它开始在1965年与政府军队进行战斗。叛乱在1960和1970年代期间没有恶化,而游击运动在1980年代初期瓦解,其中的原因很多,包括民主程序的增加、对脱离游击队之人士的赦免、和极右翼政治组织和民兵的民众动员(用以对抗乡村游击队),以及政府对乡村地区的发展投以更大的关注。尼泊尔的游击队起义在1970年代初期爆发于特莱地区-这里是尼泊尔的低地地区,靠近印度的比哈尔邦和西孟加拉邦,不过,由于缺少广泛的支持基础以及政府镇压反叛的行动,它失败了。
    
     在最后一章,我就非武装反抗如何以及为何可能会或者可能不会导致非民主政体的政治转型的问题下个总结。这六个案例中的抗争态势在被突出强调时相互参照了对方的情况,而且暴力的作用以及激进边缘势力采取行动的可能性也被加以讨论。7我还找出具有普遍性的教训,活动人士们可能希望在他们的抗争行动中参考这些教训。
    
     总而言之,我想就某些问题提出我清晰无误的看法。首先,我从未将非暴力理想化或者就暴力或非暴力做出任何道义上的论断。我认为,试图理解功利性非暴力行动的潜力和局限是一件值得做的事,而做到这一点的最佳途径是以冷静的社会科学方法考察非暴力行动。另外,我从未宣称暴力在推进政治变革方面是无效的。肯定存在着这样的情况:暴力可能是有正当性的,而且哪怕是最为浮光掠影地阅读历史课本也会找到非常多的关于暴力反抗取得成功的故事。还有,我没有宣告“历史的终结”或者就下述看法发表意见:世界正向这样一个时刻演进-届时,暴力斗争将无可避免地减少。我只是主张,二十世纪晚期有一个全球性的非武装反抗的浪潮,而且社会学家有必要去理解为何出现这种现象,以及非暴力行动在促进有些地方的政治转型时所发挥的作用(不过,这种作用没有在其他地区发挥出来)。
    
     最后,我也没有将代议制民主加以理想化。我在本书中所指称的运动“结果”-也即,不管抗争是否促进了民主化,威权政体由此变得更加民主的进程-在很多方面只是斗争的开始。毫无疑问,对公民权利和政治自由的尊重、言论自由、权力分立、制度化的选举竞争、以及宪政规则-不管它们的落实情况如何地不完美-都对人类的生活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不过,代议制民主并非政治进程的应许之地。民主化的过程通常会被美国和国际金融机构引向多元政体(也即布尔乔亚民主)和新自由主义的制度方案,以免得让直接民主生根发芽(例如,参见Robinson,1996年)。因此,民主转型只是为争取参与式民主政体的持续斗争的第一步。民主和威权政体绝不代表着一种极端的二元对立情形,而都是活动空间,在其中上演着主宰与抵抗的持续斗争。向民主体制的转型可能会削弱明目张胆的政治威权主义,不过,反抗隐蔽的威权主义、国家主义、军国主义、父权体制、种族主义、政治腐败、环境退化以及资本主义经济剥削的斗争还在继续。若有区别的话,那就是,向形式上的民主体制的转变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提供了一种环境,而在这种环境中,上述抗争可以更有效地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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