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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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把《狂热分子》(The True Believer: Thoughts on the Nature of Mass Movement)看完,是一本有关群众运动的书,作者霍弗(Eric Hoffer)。其人生平颇有传奇色彩。霍弗出生于1902年的纽约,7岁莫名其妙失明,15岁莫名其妙复明。从15岁起,他每天花八到十个小时啃书,因为觉得自己随时可能再度失明。霍弗的大半生都与贫民和码头工人打交道,发现他们往往是最适合参与群众运动的“狂热分子”,令他终身不懈思索此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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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礼拜那个敏感的二十周年纪念日,醉钢琴老师发博文说:“对那年夏天,确实没有多少悲情感……更主要的是因为我对一切‘群众运动’有天然的隔阂感。总觉得那年夏天的学生和66年夏天的学生是同一批人,不过是赶上的‘班车’不同而已。”
当时看了这段话很惊讶:66年的狂热分子怎么能跟89年的大学生相提并论?这是我的第一观感,也是文后不少留言者的质疑。可细想之下,66年的红卫兵们,不也同样觉得自己是有志青年?不也同样觉得自己在做高尚正义之事?这样的思考令人不安。《狂热分子》的出现让我多少了解醉钢琴的意思。霍弗在序言中开宗明义地说:“本书探讨的是群众运动共有的一些特征,不管那是宗教运动、社会运动,还是民族主义运动。”
在霍弗看来,一个为了最崇高的目的而聚合的团体,与一个专事打家劫舍的犯罪团体之间,也是有着相似之处的。他说:“所有群众运动都会激发起其追随者赴死的决心和团结行动的意愿;不管它们宣扬的主张或制定的纲领为何,所有群众运动都会助长狂热、激情、热望、仇恨和不宽容;所有群众运动都能够从生活的某些部门释放出强大的动能;它们全都要求信徒盲从和一心一意效忠。”
这样一本不分良莠,将宗教运动、社会主义运动、纳粹运动、民族主义运动、民主运动放在一起探讨“共同点”的书,难免有招致各方不满的危险。以中国为例,如果说左手边的群众和右手边的群众有任何共同点的话,或许就在于彼此都认为跟对方很不同。霍弗在序言末再次强调:
“ 为谨慎起见,在这里再补充一语大概不是多余的。当我们说所有群众运动长得像一家人的时候,我们是在分类学的意义上使用‘家’(family)这个字的。在分类学上,西红柿与龙葵属于同一科,也就是茄科。尽管西红柿营养丰富而龙葵有毒,但它们在形态学、解剖学和生理学上却多有相似之处,以致即使非植物学家也可以感受得到它们像一家人。我说各种群众运动有很多相似特征,并非暗示它们都同样有益或有害。本书既不作价值判断,也不会表现爱憎。本书只尝试去解释。”
我想,醉钢琴所说对群众运动“天然的隔阂感”,应该是针对各种群众运动的共性而言,并不能理解为对具体某个群众运动的性质所做的价值判断。这样似乎减少我的不安感。但话又说回来,看完霍弗在《狂热分子》中的点评与分析,颇觉群众运动有其天然缺陷,与最终目的有害或是有益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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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弗酷爱蒙田和帕斯卡(Blaise Pascal),《狂热分子》的结构很似蒙田散文集,同时又充满着《思想录》似的格言警句。话说任何引用都有断章取义之嫌,所以了解本书最直接的方法还是阅读原著。以下对其观点的归总,如果读来令人费解或不悦,不能排除是我转述不当的原因。
霍弗认为,容易投身群众运动的,多半都是希望摆脱自我的人。他们或者自我评价不高,或者缺乏归属感,于是希望以集体的价值来替代自身的价值。在本书第二部分,霍弗讨论了几种“潜在的皈依(群众运动)者”,他们是:穷人、畸零人、极端自私的人、面对无穷机会的野心者、少数民族(社会边缘者)、烦闷者、罪犯。他说:“当我们个人的利益与前途看来不值得我们为之活下去时,我们就会迫切需要为别的事物而活。所有形式的献身、虔诚、效忠和自我抹杀,本质上都是对一种事物牢牢攀附——攀附着一件可以带给我们渺小人生意义和价值的东西。”
他又说:“一个人愈是没有值得自夸之处,就愈容易夸耀自己的国家、宗教、种族或他所参与的神圣事业。”这话或许解释了为何爱国主义是最有效的遮羞布。
在霍弗看来,不同团体内的狂热者间也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因为狂热者所不能妥协的是狂热,而不是他们暂时依附的理想。所以,“要一个狂热的共产者转变为狂热的法西斯主义者、沙文主义者或天主教徒都不难,但要他们转变为冷静的自由主义者却难上加难。”
从以上几段引文就可见,霍弗并不追求政治正确,或是客观持平。他预料到读者或有非议,于是说了一段很精彩的话:“料想得到,读者对这部分的论点一定会有许多异议。他会觉得,有好些事情被夸大了,而有好些事情被忽略了。但本书并不是一部权威性的教科书。它是一部思考之书,并不避讳提出一些片面的真理,因为有时片面的真理也可以开辟新的思路,帮助架构一些新的问题。白芝浩(Bagehot)说过:为了阐明一条原理,你必须夸大很多事情而又略去许多事情。”
推荐给对群众运动有兴趣的读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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