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3日星期二

新公民运动系列问答


新公民问答

一、什么是新公民运动?

二十一世纪全球民主化浪潮下中国必将告别专制,但以最小代价完成民主宪政和平转型需要新的信念和道路,新公民运动是新时代新精神新模式新目标的公民运动,包括捍卫普世价值的公民权利运动、告别专制建立宪政的民主政治运动和以公平正义为目标的社会革新运动,所有这些运动以新公民精神为核心价值。

新公民运动倡导公民从自身做起,在生活和工作中告别专制奴役和特权腐败,践行“自由、公义、爱”新公民精神,并在民主规则下联合分工协作,推动中国民主宪政和平转型。

二、为什么倡导新公民运动?

等待专制改良实现中国民主转型希望渺茫,公民必须联合起来形成体制外的制衡政治力量,才能推动政治变革并确保民主宪政和平转型。

从臣民社会到公民社会,不仅要改造政治制度,也要改造政治文化,中华民族需要一场顺应历史潮流的伟大的公民运动,自下而上,从社会到国家,从制度到文化,从公民个体觉醒到整个中华文明再生。

公民力量必须有新的不可遏制的成长模式。告别专制政治的逻辑思维和话语体系,以自由、公义、爱的新公民精神,以民主法治和公民社会建设者的姿态,以公开、理性、良心的公民行动,告别专制,完成中国民主宪政和平转型,这是新的道路,唯一可行的道路。

我们能够把握的只有我们自己,不管专制体制能否顺应历史潮流改良自身并推动中国完成宪政转型,公民力量成长和公民社会建设对中国未来都有重要意义。因此,与其寄希望于改良,不如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担当公民责任,建设我们公民自己的社会。

三、为什么称之为新公民运动?

新公民运动的“新”,是指新的历史条件、新的公民精神、新的行为模式和新的宪政秩序。“新”是为界定公民,指具有自由、公义、爱新精神信仰的公民,但更是为界定新时代新模式新目标的公民运动。新的历史条件包括技术进步、市场经济、多元思潮以及普世的民主潮流,新的行为模式是新的精神和话语体系下的公民维权、公民非暴力不合作、和平民主运动,新的宪政秩序是民主、法治、共和的政治制度和自由、公正、幸福的公民社会。公民运动的社会背景新,精神信仰新,行为模式新,运动目标新,因此称之为新公民运动。

四、新公民运动的目标是什么?

彻底告别千年专制实现民主法治的现代文明中国,彻底告别特权腐败贫富巨壑实现正义幸福的公民社会,彻底告别专制臣民文化实现“自由、公义、爱”新公民精神和新民族精神。

五、新公民运动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新公民运动的核心价值是新公民精神,即自由、公义、爱。告别专制奴役,捍卫普世价值,追随自主、真实的自我。永葆公义之心,信守公民责任,追求人世间恒久的公正、良心和道义。爱亲人朋友,爱陌生人,爱我们的国家,爱人类文明,爱这生生不息的世界。自由的个体、公义的国家和社会、充满爱的人世间,这值得永远珍惜的美好价值将成为每一个公民的精神信仰,也必将成为中华民族的新民族精神。

六、公民个体力量能改变国家吗?

新公民运动强调公民从自身做起,但更强调公民联合,在相同的理念、旗帜和民主规则下,彼此相识,分工协作,共同努力。之所以强调新公民运动,就是要寻求共识,共同努力。现在,中国不缺少有公民意识的现代公民,缺少的是行动的共识和联合行动的规则,新公民运动一整套理念、标识、规则正是公民联合的途径。

我们生逢其时:三十年改革开放奠定了私有财产和市场秩序的经济基础,也带来了社会多元潮流;执政党从极权政体到威权政体再到寡头政体,专治力量已经削弱,公民运动具备了一定空间;互联网、电信等新技术加速社会启蒙和公民人际网络形成;国际民主化潮流改造和制约专制暴力,并给新兴民主国家的政治运动注入世界公民和平理性的精神。

但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信念,有一群公民已经团结起来,为一生的信仰而奋斗,不需要任何逻辑和理由,这是我们必须完成的事业。相信人性中良善的力量,即使在一个溃败的社会,每个人心中依然有美好的渴盼。相信人类文明浩浩荡荡的历史潮流,即使在一个千年专制的国度,公民已开始觉醒。相信我们自己,我们对自由的追求,对公义的捍卫,对爱的信仰。


七、加入新公民运动需要什么条件?

新公民运动不需要传统意义上的正式加入程序,这是自由公民的联合。无论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居住地、民族、宗教信仰,只要是成年中国公民,信奉民主法治现代公民理念,愿信守公民责任,愿意使用统一标识,愿意遵从民主规则确定的义务,承担推动社会进步的工作,向公民团队介绍自己,建立联系,就算加入,随时可以自由退出。

我们倡导公民责任:行为忠于内在良知,理解、尊重、关爱他人;在生活中和任何岗位上都要做到公私分明,不贪污腐败,不谋求特权;秉持理性和非暴力原则参与公共事务,监督公权力,改良公共政策,维护民权民生,推动良法之治,为民有、民治、民享之现代国家,为公义、仁爱、幸福之公民社会,为中华民族法治文明之未来,愿付出辛劳和代价,成为基石和道路。

八、为什么需要统一标识?

目前使用的“公民”标识是来自孙中山先生手迹的蓝底色的“公民”二字。标识可以日常佩戴,也可以在集体活动时佩戴,可以作为微博、博客、网站的头像、标识,作为签名档等各种方式。

标识提醒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践行公民行为准则和新公民精神;公民标识有助于表达自己的理念,便于公民之间彼此发现并建立联系;公民标识有助于强化对民主理念和民主规则的认同。

公民运动不带有任何强制,公民标识是倡导使用,而且标识在不违背公民精神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进行创造。

九、为什么要遵从民主规则?

追求民主的公民基本上是自由主义者。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由,个人不服从也是解构专制的努力,但社会运动必须有一定的规则才有凝聚力和推动力,个人自由的最终实现依赖于集体行动才能结束专制。新公民运动与传统意义上的秘密地下政治组织不同,我们倡导透明公开,这符合现代公民团队的精神,但必须有最基础的民主规则,个人对规则的服从是公民责任的担当。

民主规则一开始可以很简单,比如大家需要达成共识,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定还是过半数通过决定,然后逐步规范,复杂的问题可以考虑采用罗伯特议事规则。用民主的方式追求民主,公民之间应当强调规则意识。

十、如何参与新公民运动?

新公民分散在全国各地,是共同的理念、公民标识和民主规则把我们联合一起,每个公民可以:

从现在开始,在内心深处告诉自己“我是自由公民”。不与违背良知的强权命令合作,不为禁令而放弃批评,不为恐吓威胁而忘记历史,捍卫自由,追求公义,让自己的良心决定自己的行为;坚守公民底线伦理,努力做到在工作生活中拒绝贪污腐败,拒绝以公权谋私利,抵制专制特权腐败从自身开始。

关心公共利益,积极服务社会。每个城市和乡村都有当地的公共事务,比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贪污腐败、环境污染、物业维权、社会保障、司法冤案等等。一定要走入现实生活,关注身边的公共事务,关注弱者的遭遇,和当地公民一起努力,实现具体的正义和公共政策改变。如果你有志于投身公共服务,那么从现在开始,努力做一个免费的议员。

倡导和传播新公民精神。把新公民精神和现实的公民行动结合起来,捍卫公民自由权利推动民主法治进步的同时,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和经历解读“自由、公义、爱”新公民精神,在微博头像、QQ头像、博客头像等网络空间使用“公民”标识,生活中佩戴“公民”徽章,通过互联网转帖、街头张贴、文化衫等方式传播新公民精神。

积极参与公民生活。每个地方都有一群现代公民已经出现,大家需要团结起来推动社会进步,团结从相识开始。定期参与当地公民的“饭醉”,讨论时政,关注民生,关心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逐渐形成民主规则,形成同城公民力量。“公民”是这样一个团队:是自由公民的联合,自由加入和退出,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每个公民有了好的议题,大家都是他(她)的助手,相互协助,共同努力。

各地公民在民主规则下团结分工协作。各地公民共同商定议题,以转帖、诉讼、随手拍、文化衫、围观、参选或拒绝参选、抄写、集会游行示威、行为艺术等方式共同推动财产公示、信息公开、反贪腐、反户籍隔离、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选举权利等公民权利运动和公民不合作运动,在行动中践行新公民精神,公民力量在公民运动中成长。


我们“公民”——新公民问答之二



一、我们是谁?

我们的共同身份——中国公民,独立自由的现代公民;我们的理念——民主法治宪政是通往中华民族美好未来的必经道路;我们的行动——做一个真正的公民,拒绝专制,捍卫自由和公义,建设我们自己的公民社会,直至民主宪政的自由中国。大变革时代,我们不是旁观者,我们是建设者。

中国正有越来越多的臣民觉醒为公民,那些民主自由的先行者,依法竞选的人大代表,为正义奔走的维权者,慈善团体的召集人,维护正义的律师,独立人格的知识分子,拒绝贿赂的企业家,坚持真相的记者,敢说真话的公务员,坚守法律和良心的法官,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等等,要彼此发现、自觉联合。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公民,联合起来也叫“公民”。“公民”团队目前还处在各城市自发自治成长阶段,已经走到一起的有律师、学者、企业家、维权者等各界人士。“公民”的直接参与者是信奉并愿推动民主法治宪政进步的公民,同情者和支持者是信奉民主法治宪政理念但当下不便于直接投入行动的公民。

二、为什么使用“公民”身份和标识?

推动中国和平转型,是体制内外共同责任,体制外公民必须联合成建设性团队力量已是共识,关键要找到凝聚点和联合方法,“公民”包含理念、名称、标识、价值方向和个人身份统一,是最有生命力的凝聚点。

不少致力于民主宪政的公民使用“MZ”标识,这是一种以身份认同推动联合的方式。但民主本身含义不够丰富,不如公民能更全面表达我们追求的社会理想,公民包含个人自由、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国家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自由幸福的公民社会、温和理性的行为方式等。而且公民本身就是宪法规定的身份,现在,我们不过是把该称号当真而已,保守势力不方便把公民变成敏感词。

“MZ”作为身份标识不如“公民”更恰当,说“我是公民”,比说“我是MZ”更合适,把自己贴上“公民”标签,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公民,面对任何保守势力我们都内心坦然,每个人都应当是公民。

目前使用的标识蓝色“公民”二字是孙中山先生的手迹,已有数千人在微博上使用,更多人拥有“公民”徽章。如果该标识被封杀,可以转换方式,比如在自己的照片上加上“公民”二字,变换字体也没关系,只要公开表明自己的公民身份即可。

三、“公民”自身定位是什么?

“公民” 不排斥改良,但不是体制内改良派,不为谋求体制内职位,专制体制必须结束;不是传统革命派,不为反对而反对,不为权力不择手段,理念和话语体系不是推翻、打到、敌人、专政,而是民主、法治、自由、公义、爱;不是一个政党,使命超越政党,是为中华民族奠定良好的宪政制度和政治文明传统。

“公民”是致力于推动公民社会健康成长的自由公民的联合,是泛宪政派推动国家进步的共同平台。只要认同公民身份,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都可以在此理念和规则下和大家一起努力。在反对中建设,捍卫自由和公义中壮大公民团队,在建设中反对,践行自由、公义、爱建设我们自己的公民社会,建设中消解专制。

四、“公民”是一个政治组织吗?

是,但“政治”不是为权力不择手段的野蛮政治,而是公共服务的美好政治,“组织”不是专制黑帮,而是独立自由公民个体的联合。“公民”的使命不是改朝换代,而是建设民主法治,为中华奠定高贵的政治文明传统。为避免“组织”这个词的历史含义污染,我们更愿意称为“公民”团队或群体。

“公民”当下的几个特点:自由公民个体的联合;无统一宣誓有共同理念;无统一纲领有共同标识;无惩罚纪律有民主规则;无上下等级有自愿协作;同城公民团队自发形成、自治成长;以事件和议题为中心的平面化协作网络,有好的议题,其他各地公民都是协作志愿者。

五、“公民”是一个合法社团吗?

我们每个人都是公民,没有任何法律禁止中国人以公民的身份推动社会进步。我们联合起来也叫“公民”,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公民结社,相反,宪法赋予公民结社自由。我们曾经注册公司,也曾努力注册NGO,但只要朝向民主宪政的方向,合法外壳随时可能被打碎,我们唯一可以挂靠的是中国人的良心。我们不排斥合法注册,但也不要求专制体制给予合法身份。我们不在乎是否合乎恶法,我们在乎是否合乎良心、道义和历史前进的方向。

六、如何加入“公民”?

“公民”是自发成长的群体,加入公民不是加入一个已经成型的组织,而是和其他公民一起搭建一个自由平台。只要认同公民理念和民主规则,愿使用共同标识,愿与大家协作推动民主法治,彼此分享个人联络方式,参加当地公民活动就算加入,随时可自由退出。

“公民”的成长是一个相互加入和联合的过程,每个公民都可以加入当地的或者外地的公民团队,每个公民也都可以通过qq群、微博等召集组建本地同城公民团队。团队与团队、个人与个人之见遵守民主规则,团结协作。“公民”成长初期“形散而神不散”,自由、公义、爱是价值和精神,公民分工协作逐步在民主规则上完善。

七、为什么倡导同城公民圈子?

公民联合不仅在网络上,更重要是在现实中,网络交流替代不了见面交流。各地随时都可能突发公共事件,亟需当地健康公民力量引导。社会转型体制外公民团队成长模式应当从各地自发自治逐步走向联合,因此从同城公民圈子开始。

每个城市都有一批追求民主宪政理想的公民,需要通过QQ群、微博、论坛等途径彼此发现和交流,留下联系方式,见面。同城公民圈子强调共同身份是公民;规模可大可小,几人到百人不等;按照民主规则议事,建议采用罗伯特议事规则;不需要领袖,可推举召集人;除非为某个具体行动的效果而暂时保密,原则上议题、财务收支等全部事项透明公开。

八、“公民”做什么?

自2003年开始,我们推动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为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敢言企业家孙大午、被指控贪污行贿的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盲人陈光诚、黑砖窑受害者、杀死城管的商贩夏俊峰、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等众多遭遇不公者提供法律援助,围观黑监狱救助访民,推动取消高考户籍限制,推动人大代表选举、推动北京律协选举,等等。

未来的工作包括:传播民主宪政理念和自由、公义、爱的新公民精神;积极参与公共事件,调查公布真相,发出理性声音;为典型个案提供法律援助,帮助遭遇不公的最弱者;对不合理的法律和公共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推动修改完善;联合推动财产公示、反腐败、民主选举等。

“公民”是自发自治成长的公民群体,日常行动以地方同城公民决定的议题为主,开会时按照民主规则,任何一个公民都可提出动议,比如当地的个案援助、环保抗议等,表决过半或者三分之二多数就可以付诸实施。当然,也会有民主协商基础上的全国议题,比如推动财产公示等。

九、“公民”经费哪里来?

“公民” 作为追求政治理想的团队,坚持不做任何盈利活动,不从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外国组织捐助,所有经费来自中国公民个人捐赠。政治团队不接受国外捐款是世界通行的理念,政治是公共服务,必须和商业行为划清界限。

工作经费应以小额捐款为主,逐步实现全部费用来自小额捐款。募款可以为特定行为,也可为整个团队。公民可以给当地公民团队捐款,可以直接把现金捐给特定的人,可以给公民法律援助账号捐款并可以指定用途。

十、公民聚餐需要注意什么?

同一时间有重要意义。聚餐是公民交流、联合的一个重要方式,各地公民都在进行,但如果各地公民聚餐都是随机性的,缺少规则、各地互动和分享,公民社会仍是一盘散沙。公民联合需要统一的身份认同和标识,也需要统一的行动,各地公民在同一时间聚餐是打造公民共同体最简单但也很重要的一步。倡议每个人每月做一天公民更容易做到,把每月某一天作为公民日,易于传播公民理念,动员公民行动。当然如果遇到障碍,可以灵活变化。

公民聚餐倡导:1、不论资排位,平等就座;2、提议、发言遵守民主规则,发言时间平等;3、首先各自介绍自己,包括姓名、职业、理念和行动等,讨论时政或者既定议题;4、AA制付费,尽量节约;5、登记和分享个人的姓名、职业、所在城市、电话、信箱、微博等信息;6、每个公民下次聚餐带一个新人加入。



浩然正气的公民——新公民问答之三



一、戴公民徽章、参加公民聚餐违法吗?

戴徽章表明自己的公民身份,参加公民活动,没有任何违法。公民联合起来以“公民”的名义推动社会进步不是正式结社,即使结社也不违法,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公民结社,相反,宪法赋予了公民结社自由,这是人之天然权利。我们的行为,传播公民理念,帮助弱势群体,批评监督政府,调查、转帖事件真相,推动民主法治等等都不违法。
        
二、“公民”目的是推翻现政权吗?

我们的目的是要结束专制,实现真民主。公民的话语体系里没有推翻、打倒、颠覆等概念,我们主张任何一个党必须经过人民选举才能执政,经过大选执政者,不管共产党国民党或者其他政党我们都支持。我们追求政治多元,独立的公民以及公民的团体的宪法权利。

结束一党专制和推翻某个党是两个概念,共产党也从不承认自己是一党专制,任何一个党都不可以专制,但任何一个党都可以合法存在。推翻、打倒不是我们的事,我们有自己的角色和使命,我们是民主法治的建设者,我们是推动者而不是颠覆者,是建设者而不是破坏者,如果我们这样温和理性的力量无法存在了,自会有激进力量。

作为建设性公民团队,我们不仅要从内在信仰,而且要从话语体系上与专制划清界限。我们是为真正的民主法治,不是为了新的阶级专政,我们对任何人都不用隐瞒自己的观点,这应当是全民的共识。

三、做为公民是为了个人权力?

民主社会从政是为公共服务,和专制理念下“打江山坐江山”完全不一样,加入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是为了权力私欲,但公民勇敢站出来为陌生人的尊严和权利而努力,为一个理想的社会而努力,不是为个人无限贪婪的权力私欲。如果说为了金钱权力地位,我们中的很多人完全有能力在现体制下活得很好。

每一个伟大的民族在历史转型时刻都不缺少为民请命者、舍身取义者,中华民族已有一群真诚的理想主义者,这群公民为了自由、公义、爱,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愿付出辛劳和代价,成为基石和道路。如果说我们有什么私欲的话,那就是对终极幸福的追求,而这依赖于中华文明进步的历程。

四、我们不顾稳定大局是麻烦制造者?

真正的大局是整个国家的未来,不是局部的暂时的所谓稳定。真正的稳定必须建立在公平正义基石之上,而这需要健全的民主法治。麻烦不是我们制造的,强拆民房、贪赃枉法、腐败滥权,麻烦是专制特权制造的。我们推动民主法治,正是为了中国真正长治久安,幸福和谐。

五、哪个国家没有问题中国不是在进步吗?

没有完美的社会,但问题严重程度大不一样,别国选总统全民狂欢中国换届举国维稳;别国出现贪官媒体狂轰滥炸中国网民反腐网站被关闭。经济在进步,但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俄罗斯、波澜等前共产主义国家个人收入进步更快。特权腐败不公不义,中国是世界上最不稳定的国家之一,专制已成为中国社会和谐与国家进步的最大障碍。

哪个国家都有腐败,但腐败程度不一样,过去五年,请问中国腐败多了还是少了?哪里也没有绝对公平,但不公不义要有底线,请问过去五年贫富差距扩大了还是缩小了?我们并不主张一步实现民主宪政,我们所有努力都是温和理性的,但国家不能一直停滞不前,政治体制不能落后经济社会太远。

六、追求做一个公民有多危险?

虽然我们信念纯真美好,行为温和理性,但毕竟在结束专制特权,既得利益者必然反抗,站起来当公民有一定危险,包括被喝茶、被阻止参加某项活动、敏感日被非法限制自由,甚至拘留、劳教、判刑等。个人根据自身条件担当适合的责任,新公民可以从不敏感的小事做起,比如聚餐、戴公民徽章、个案维权、慈善救助等。

为众服务、行为公义、内心坦荡、信仰纯粹、一身正气,赢得别人内心尊敬,很大程度上会降低自身危险性,自己也会更有勇气担当。相反,如果动机自私自利,信念狭隘怀仇恨敌意,同样行为,危险性增大很多。道义形象很好的公民也会受到强力打压,但道义形象很重要。

七、以什么心态面对被喝茶?

被喝茶通常有这几种可能性:准备或者已经参与群体事件、上街举牌等行为艺术;就某个重大事件发表激烈言论或持续发表激烈敏感言论;制作公民文化衫、徽章或者其他用于公开行动的标识物;与敏感人联系、见面;组织、参与时政类聚会研讨;某些敏感日预防事件发生;参与敏感的签名等。

第一次被喝茶通常是为了阻止某类行动,可能把你带到学校办公室、咖啡馆、派出所等,有时可能声色俱厉故意吓唬你。谈话主题通常问及你具体打算,和谁有联系,能不能答应不参加,对谁的评价等等,通常还会说你的行为他们都知道,什么人有什么政治目的不要与其来往等。

与国宝谈心:我们是为真正的民主法治,为包括你们的后代在内每一个中国人的自由和公义,为中国美好的未来而努力。我们行为温和理性,反对特权腐败,维护社会正义。你们维护贪官污吏的专制特权,伤害无辜弱者。当然你们是为自己的饭碗,作为个人我可以理解,但应当知道这样做是错的,执行上级命令也可以理解,差不多就行了,不要太过分。



八、喝茶谈什么不谈什么?

谈人生理想,谈民主自由,谈文革历史,谈社会现实,谈王立军薄熙来,劝诫对方多听听自己家人看法,少帮贪官维护特权,别主动作恶。原则上做过的都可以说,没做的不说。关于别人是谁,做什么,怎么评价,对不起,不方便说,不在背后议论别人是做人的道德。

关于是否答应不参加具体行动、不接受采访、不网络发言、删除自己的言论等,每个人根据自己承受风险的能力决定。不要答应不往外说、定期汇报别人动向,这是底线。有什么理由阻止我们做公民?有什么理由阻止公民联合推动社会进步?徽章、文化衫等你们抢你们的,我们做我们的。

九、为什么公开透明?

密谋是专制者的强项,我们的弱项,原则上新公民运动的一切,包括理念、行为、团队发展等都公开透明。不要抓特务,不必为防范特务、线人而不敢参加聚餐、不敢实名发言、不敢参加活动,我们的安全不是建立在保密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公众良心支持基础上。

只有某些具体行动为防止对方无赖破坏才暂时不公开,事情过后也可以公开。比如上街举牌要求财产公示,这是公民合法的权利,但是如果当局知道了,会非法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为了避免被非法限制,把事情做成,不得已暂时保密,但行动本身都是合法的。

十、为什么倡导个人信息分享?

和传统秘密组织不一样,“公民”是公开的平面化网络平台,任何一个公民被非法限制自由都不妨碍其他公民继续推动新公民运动。隐瞒个人身份除了增加彼此间不信任之外没有意义,公民聚餐等活动彼此应互相留下自己真实的姓名、所在城市、电话和邮箱,各地公民之间也应开放分享信息。

倡导网络实名发言,因为:1匿名彼此不相识,被失踪无法守望相助;2匿名瞒不过也防不了国宝,网上聊天都有记录,删也没用;3实名是公民责任,对自己言论负责;4实名发言更理性,更安全;5公民请实名发言勇敢担当,网上相识,网下饭醉,形成同城公民力量,共同推动民主宪政。


践行自由、公义、爱——新公民问答之四


一、为什么需要新公民精神?

新公民运动需要方向;公民需要共同的精神价值;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核心价值,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凝聚人心,作为道德共识评判国家制度的是非优劣,作为人们美好的精神追求。

当下中国人心离散,迫切需要共识。随着文革结束甚至更早共产主义价值观崩溃,主流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混乱不堪,混杂了来自西方的共产幽灵、中国帝王专制以及儒家传统等等,公民有责任找到重新凝聚国民人心的方向。

二、什么是自由、公义、爱?

自由是自主,免于强权压迫和奴役;自由是真实,诚实面对自己的心,活在真实之中;自由是率性,勇敢追随闪耀的思想、随心的表达、灵性的创造、澎湃的激情、舒展的姿态、纯真的快乐、美好的生活;自由是多元思想,是人类永恒追求,是国家社会的终极目的。

公义是责任,尊重别人权利边界;公义是此世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宪政基石之上,人格平等、机会均等、强有制约、弱有保障、各展所长、各尽其职、各得其所,没有强权,没有阶级,没有歧视;公义是恒久的道义和良心,超越国家、法律、人世间。

爱是世间最美好的情感,是美德和幸福的源泉;爱是不计回报的付出,是不需理由的关心与呵护,是对不幸弱者的天然同情,是对沧海一粟之生命的珍惜和怜悯,是为自己的给予而感动,是谦卑,是感恩,是内心的喜乐平安。

三、为什么是自由、公义、爱?

哪里是中国未来的方向?什么是我们民族的核心价值?自由、公义、爱,个体自由、国家公义、人人彼此相爱,这是中华民族这个时代的共同企盼,是新公民运动的旗帜,是新公民精神,是我们民族的核心价值,是人类文明的未来。

有很多美好的价值,比如责任、宽容、真实、民主、宪政、厚德、爱国、和谐、仁爱、忠诚等等。这个时代渴望的,普适于人性的,具有强大包容性的,内在统一整体的价值体系是自由、公义、爱,以最简洁的概念形成核心价值的共同体。

自由、公义、爱作为一个整体最能体现人类生活的理想状态。自由是个体免于奴役和恐惧,真实的自在的生活。公义是人与人之间的公平正义,也是恒久的道义和良心,是国家建立民主法治制度的目的,也是政府执政的标准。爱是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爱给予自由和公义坚实的基础,并因自由与公义得到更好地表达。个人最大自由,社会公平正义,人人彼此相爱,这是最美好的社会。

四、自由、公义、爱如何成为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

一个民族核心价值不是来自学术探讨,不是出自强加于中国的主义特色,不是源自祖宗书堆里的只言片语,它源于基本的人性,属于这个时代,普适全人类,它是我们这一代中国人的探索和实践。

一个民族只有把旗帜变成了现实,探索出了一套良好的制度和文化足以成为人类的楷模,价值才会得到普世的认同。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包含这个时代人们普遍的渴望,我们未来国家和社会的理想,以及我们将要为此承担的责任。自由、公义、爱,它将靠我们这一代炎黄子孙的努力变成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变成一个幸福美好的国家楷模,由此打上中华文明的深深烙印。

五、自由、公义、爱和自由、平等、博爱什么区别?

自由随时代不断丰富内涵,权利随文明进步而扩大,这个时代将会有更多的自由更少的强制。公义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包括强有制约弱有保障各得其所的公正秩序、恒久的道义和良心。爱包括友爱、兼爱、爱人如己,也包括地球村里的人们彼此相通的命运。自由、公义、爱是自由、平等、博爱在新时代的升华,是两百年来人类进步基础上关于美好人世间的理想状态,是人类文明新的高度。

六、我们捍卫哪些自由?

作为人类的一员,我们有责任捍卫那些早已写在《世界人权宣言》中的普世价值,包括信仰宗教和意识形态的自由、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说话的自由、不受审查出版的自由、不需批准的结社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免于户籍隔离的迁徙自由、不受警察骚扰的艺术创作自由、平等的选举权利……

作为国家公民,我们有权利也有责任捍卫那些写在宪法中公民自由和权利,哪怕它们被恶法非法限制甚至取消。我们坚决反对劳教制度,曝光、抵制任何形式的黑监狱,声援、支持、帮助因言获罪的公民,声援支持为自由敬拜上帝的权利而抗争的家庭教会,以行动抵制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游行示威法等恶法……

七、我们怎样捍卫自由?

追求内在自由和独立自我。爱自由,从自己当一个公民开始,让自己生活在真实之中,忠于自己的内心,自由思考,自由信仰,自由表达。每月当一天公民,这一天不行贿不受贿,不撒谎,不服从违背良心的命令,传播公民理念,参加同城公民聚餐或活动。

公民不合作。与专制、谎言、暴力不合作。面对暴力绝不屈服。愿为自由付出代价,比如重要的节日禁食,被非法拘禁时禁食抵制。

努力捍卫别人的自由,把阳光引入这个社会每一个黑暗的角落,让自己免于恐惧也驱逐专制恐惧的阴霾,我们联合起来共同建设一个保障所有人自由的国家。

八、怎样捍卫公义?

依自己的良心行侠仗义。力所能及帮助穷人、残疾人、病人等天然弱者;救助露宿街头的穷人;围观黑监狱救助被非法拘禁的上访者;为被拆迁者、因言获罪者、为民主自由理想而获罪者等弱者以及正义之士法律援助;反对户籍隔离、市场垄断、计划生育等不公正法律政策;研究、调查、写文章、网络发帖转帖还原历史和现实真相;发帖转帖曝光贪官污吏;在现实和网络上围观城管殴打商贩等强权行径……

九、捍卫公义要特别注意什么?

无论对方多么丑恶,我们不能跟他们一样。任何时候我们必须怀有公义的心,坚守底线伦理,决不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为反对而反对,不以诽谤、栽赃、陷害污蔑对方,不以谣言倒逼真相,不以谎言对待谎言,这不是旁观中立,这是坚守底线,我们是建设者,坚守成为一个民族高贵的政治文明传统。

十、为什么爱?

恨属于弱者,爱属于强者。在历史面前,我们是强者,专制幽灵已穷途末路。没有魔鬼,没有天生的本质的恶,每个个体,无论曾经多么穷凶极恶,都是人,都有一颗内在光明的心,有家庭,有幸福,有折磨,有哭泣。如果说我们有敌人,它是一个幽灵,绑架所有人制造恐惧、戒备和敌意的幽灵。

爱仇敌不是对亲友的背叛,爱有差异,对亲人朋友除了大爱还有感恩和回报。爱仇敌是信仰,是对苦毒历史的超越,是对转瞬即逝的生命的同情,是历史责任的担当。爱仇敌不是放纵和屈从恶者,拍案而起制止作恶是必要的,但内心不是仇恨,而是慈悲的救赎,我们民族未来的道路是在真相、正义基础上实现和解。



科学的制度——新公民问答之五



一、中国未来会是什么样子?

未来中国会是一个民主国家,权力真正属于人民,各级政府首脑和议员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一个法治国家,司法独立,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在宪法法律之下;一个宪政国家,人民制定宪法,确立国家基本价值和国策,约定国家治理结构,设定立法、行政、司法权力,宣示某些神圣的基本权利;一个公平正义自由幸福的国家,人人得享公义、普世的权利和尊严、彼此爱与幸福。

二、什么是民主?

民主意味着人民,作为一个国家全体公民的集合概念,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他们让渡权利建立国家是为了共同的自由、安全和福利;国家属于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而不是属于个别人、家族或利益集团,执政者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授权而不是任何野蛮占领或征服。

民主离不开定期、直接、自由、公正的选举。每个人是自己最忠实和最可靠的利益代表,都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本能愿望,要尽可能直接民主;但考虑到决策成本和专业化治理等问题,人民并不需要每件事都直接参与决策,而是选出可信任的有志公共服务的人并把公共事务委托给他们,即代议制民主,因此选举是现代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必要过程。党派协商和公民参与是现代民主的组成部分,但协商和参与不可替代自由公正的选举。

三、什么是法治?

人类通过民主程序把根植于人性的良善愿望表达为明确的规则,并通过专业理性使其良好适用和运行,使整个社会秩序都处在规则治理当中,以确保公平正义。法治不是少数人统治别人的工具,而是所有人得享自由公义的基石。

立法必须代表最大多数人的良善愿望,找到符合最大多数人利益的法律。执法必须公平,法律公平保护每一个人,也公平约束每一个人。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底线,以法律和良心裁决纠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

权力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官员职责法定化,任何政府官员只能按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力;政治纠纷必须在法治框架下以法治方式解决。法治不是有人拿法律作为工具统治别人。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不在于一个国家有没有法律,不在于有没有依法处理纠纷,而在于是不是所有人都在法律之下,在于是不是所有的纠纷,尤其是政治纠纷是不是在法律框架下解决。

四、什么是共和?

政治权力对全社会平等开放,由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分享;国家权力之间、中央与地方权力分立制衡;人与人和谐共处,个人、组织、社会、国家等各方利益达致正义的平衡。

民主解决权力来源问题,共和解决权力制衡问题。民主强调人民的国家,共和强调国家为所有人不分民族、地域、贫富、地位共享。国家治理是全体公民的共同事业,每个公民都有权参与。国家权力分立制衡,没有任何一个权力至高无上,中央与地方分权,地方自治。国家治理模式是直接民主和精英治理达致平衡。整个社会相互包容,和谐共处。

五、现代民主制包括哪些基本要素?

定期、直接、自由、公正的选举。执政者必须经过人民授权,必须有一整套民主制度作保障,以确保人民有真正选择的机会。各级政府和议员定期、直接、自由、公正的投票选举是民主(人民授权)之必要过程,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例外。

司法独立。民主离不开法治——法律规则的统治,法治与人治根本区别不在于一个国家有没有法律,而在于所有个人和组织都不得超越法律之上,在于所有的纠纷尤其是政治纠纷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司法独立是法治的基石,司法必须独立为社会正义的底线,一旦司法沦落为少数人统治别人的“刀把子”,没有尊严的法官也就没有尊严的人民。

军队国家化。军队由国家财政供养,当然应该属国家所有,由民选的政府首脑统领,其职能是执行法律、维护秩序和正义。为防止沦为个人、家族或利益集团的“枪杆子”压迫人民,军队必须和政党分离,不得干预国内政治纷争,不可以成为任何政治组织的工具。

行政中立。国家公务员应当由专门机构统一考试录用,不得有党派、民族、性别、信仰等身份歧视,公务员依法履职,不受政党等社会团体支配。

新闻自由。没有独立的舆论公器,权力在黑箱中必然恣意妄为,所以公民必须有办报、设立电台、电视台、网站等传播信息市场主体的自由,禁止新闻审查。

多党竞争。就像没有竞争的商品必然质次价高一样,没有竞争的政党也必然腐化堕落,这是基本的自然法则。没有自由竞争的多个候选对象就不会有真正的选举,不会有真正的民主。多党和平竞争,推销理念和服务,由人民投票决定谁来执政,这样的国家才真正属于人民。

地方自治。一个大国不可能事无巨细都有中央管理,中央与地方在法治框架下分权,宪法确定中央权力,其余权力归地方,地方自治不得违反国家统一的宪法和法律,不得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政府首脑和议会直接选举、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行政中立、新闻自由、多党竞争、地方自治是现代民主的必有原则,是两百年来人类文明最重要也是最普及的常识之一。这不是东方的西方的,不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这约束权力实现自由公正的智慧属于全人类,这些基本原则决定了民主的真假。

六、现代公民应有哪些基本权利?

1、生命权。作为人之存在的首要权利,国家保护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死刑作为对谋害他人生命等特别严重的犯罪采取的极端惩罚措施,必须遵守严格的正当程序。死刑应逐步减少直至废除。

2、人格尊严。任何条件下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酷刑及其他有损人格尊严的措施和处罚。任何人未经自愿同意不得经受医学、科学或其他实验。

3、人身自由。非经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法院决定,任何公民不得被限制人身自由48小时以上。任何机关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时,应及时通知本人及本人指定的亲友。

4、隐私权。每个人都有私生活、个人和家庭秘密不受侵犯、维护其荣誉和良好声誉的权利。除非为已经立案的具体刑事案件的需要并经过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搜集、记录、传播、公布公民通过电话、邮件、网络通讯等各种渠道传播的不愿公开的信息。

5、通讯自由和秘密。公民的通讯自由和秘密不受侵犯,只有根据法庭决定才可限制。

6、住宅权。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任何人无权违背居住者意愿侵入住宅,除非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法院的决定。

7、迁徙自由。公民有自由迁徙、旅行和选择生活居住地的权利。公民有自由进出国境的权利。

8、信仰自由。每个人的信仰和道德立场都是其人格和尊严的组成部分,每个人都有通过宗教寻求心灵归属的自由。国家承认思想、信仰、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多样性。任何意识形态不得被确立为国家意识形态,不得被强迫推行。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奉或者不信奉宗教或哲学、道德立场,不得歧视公民的宗教和信仰。教会与政府分离,任何宗教不得被确立为国教,国家平等保护每一个宗教。宗教没有正邪之分,信仰本身无所谓对错,宗教属于意识的范畴,国家不能以科学的标准来评判。公民的宗教和信仰自由包括以礼拜、戒律、践行等活动表明自己的宗教和信仰的自由,但不得直接损害他人基本权利和公共秩序。

9、言论自由。公民有言论、出版和艺术创作的自由。任何人不得被迫表达自己的意见和信念或予以放弃。每个人有利用任何合法方式搜集、获取、转交、生产和传播信息的权利,构成国家秘密的信息清单由法律规定。

10、结社自由。公民有结社自由,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利益结成或加入任何一个社会组织,包括成立工会以保护其利益的权利。任何人不得被迫加入任何团体或者留在团体中。

11、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和平集会、示威、游行的自由。

12、选举权。公民不分性别、种族、宗教、教育程度、财产多少、居住地等差别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参与全民公决的权利。

13、私有财产权。公民私有财产权受法律保护。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均不得被剥夺其财产,除非根据法院决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财产只能在预先作出补偿的情况下进行。

14、劳动自由。每个人都有自由支配其劳动能力、选择职业的权利。国家为失业者提供保障。禁止强迫劳动。公民有依法集体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包括罢工权。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通过法律确立休息日、节假日。

15、受教育权。国家保障每个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政府不可以在基础教育的公立学校之间划分等级。大学学术和管理自由,不受政府干预。开放和鼓励社会办学。

16、弱势群体权益。国家通过法律保护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

17、被告人权利。每个被控犯罪者在未经法院判决确认之前均为无罪。被告人有获得辩护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因同一起犯罪而再次被判刑。公民上诉的权利不被剥夺。确认或加重责任的法律不具有溯及力。每个人都有权要求国家对国家权力机关或其公职人员非法行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

七、中国适合什么样的国家结构?

中国作为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过于中央集权会妨碍地方自由发展,应在宪法框架下明确划分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中央管辖国防、外交、司法制度、海关、统一市场、货币发行等,中央与地方共同管辖宪法和法律实施、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税务、教育、科学、社会保障等,其余权力在不违背宪法法律前提下,地方自治。

国家由省、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组成。各地方自治,遵从宪法和法律确立的国家与地方权限划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治权依现有法律;台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的特殊地位将根据民主协商确定;不设民族自治区。自治应当是地方自治,而不是任何民族或种族的自治,民族自决是一个不合理的过时的概念。中央以下分为省(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县(市)和村镇,三级均实行民主自治,根据需要设立议会和政府,或者采取议行合一的决策管理制度。

八、怎样划分国家权力比较科学?

国家权力按照三权分立原则设定。总统定期由全民直选,作为国家元首、行政首脑和三军总司令,捍卫宪法,执行法律。同时,议会拥有立法、财政、决定总统提名的官员、弹劾总统等权力,最高法院有独立的审判权力以及审查议会立法和总统行为是否合宪的权力。

中国辛亥革命以前也许适合君主立宪制,但21世纪已不可能。委员会制如瑞士需要成熟运作的政治制度和发达的经济、社会,中国至少短期内不可能达到瑞士的发达程度。非君主立宪的责任内阁制总理拥有实权,事实上代表国家,但不是全民直选,而是由议会产生,在现代社会容易导致全民多年不满意但总理依然在位的情景,还可能出现总理频繁更替政局不稳。尤其是在新兴的民主国家,责任内阁制更容易导致政局不稳,民国年代中国已有深刻的教训。基于人性和现实国情,基于各大国的经验,并考虑人类未来发展趋势,总统制适合于中国。

九、议会为什么分成两院?

议会分成两院,分别代表行政区域(比如叫参议院)和人口(比如叫众议院)。众议员产生方式应当是按人口比例确定代表名额,一人一票直接选举。参议员作为行政区域的代表,其产生方式可由地方确定。

首先因为仅以人口标准确定议员名额,会导致边疆地区代表过少,按照每个行政区划确定相同名额的参议员,会增强边疆地区对国家的认同。其次因为议会在某些特定社会危机背景下有可能出现“多数的暴政”,设置不同任期的两院,并把两院议员的选举时间分开,众议院更直接代表民意诉求,而参议院代表行政区划,有助于制衡和理性。

现代民主政治,一人一票直接选举是最终的权力合法性来源。以行业划分代表名额的行业代表制,面临按什么标准划分行业等一系列悖论,不科学。以某种荣誉头衔担任议员,面临谁有资格授予头衔以及某种贤达能否真正代表民意的争议,作为直接的民意立法机构,众议员产生方式应当是一人一票直接选举。众议员的名额基于人口而不是党派。比例代表制更容易产生代表少数群体的议员,有助于形成多党林立的局面,组阁经常需要多党协商,适合于民主制度成熟的国家。

十、中国适合什么样的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包括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不单设宪法法院。法院有权根据宪法、法律和地方法规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通过个案审查国际条约、法律、地方法规、政府文件和法令是否违反宪法和上位法;就国家权力机关之间、各行政区域之间纠纷作出裁判;最高法院解释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法官独立审判,忠实于法律和良心,不受任何行政、政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法院经费支出全部来自中央财政,参众两院根据法律规定确保各级法院的经费。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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